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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五十块(3/6)

他认识"麦",因为招牌上有。

那天晚上他躺在车房后面那间铁皮屋里,把"麦承"两个字在嘴里念了大概两百遍。

他十九岁那年,根叔死了。

急性的什么东西,早上还在骂他,中午人就倒在了车底下。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不行了。毛仔连急诊室都不敢进去,只能站在走廊尽头,隔着两扇玻璃门,看着白布被拉起来盖上去。

他站了很久,久到有护士过来问他是不是病人家属。

他摇头,转身就走了。

车房是租的,人一走,租约就断了。他把工具一件一件擦干净,全部归位,然后跑去找业主,用他那口烂得要命的中文谈了两个小时,谈到嗓子都哑了,最后把租约续了下来——业主看在租金的份上,也懒得管这小子有没有身份。

从那以后,麦记车房还叫麦记车房。招牌没换,一个字都没换。

白天他修车。这是他的正经营生,也是他真正吃饭的东西:拆缸头、换刹车皮、给人调化油器、帮的士司机通宵抢修。手上永远洗不干净,指甲缝里全是黑的。

只是修车这个行当,收上来的钱是慢的。街坊修车赊账,赊了半年不还,你也不能上门去凶——你没身份,凶不起。而电费、租金、零件钱,一样都不肯等。

所以后来阿宝找上他的时候,他去了。

工厦八楼那个地方,不看证件,不问出身。你只要肯站进那个胶带圈里,当晚就有现金。一个月排他两到三场,赢了一千起,输了就七百,多打一场就够一个月的电费。

他没跟任何人说过这件事。他知道根叔要是还活着,会拿扳手敲他的头。

4

凌晨一点半,他从工厦的货梯下来,跨上那台车。

那是台九十年代的旧铃木,四百排量,被他自己修过不知道多少遍,油箱上有一块补漆颜色对不上。这是根叔还在的时候他攒钱买的,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。骑上去的时候他整个人会松下来,肩膀落下去,好像终于有个地方是他的。

只是今晚他连挂档都费劲。右手一使劲,肋下就像有人拿钢筋在里面撬。

他知道自己需要人看一看,可医院他去不了。急诊要身份证,要住址,要一个能填进去的名字,而他什么都没有。

红磡那边有个跟他一样没证件的孟加拉人,去年在货仓被叉车压断了脚踝,是他背去的。那人后来跟他说过一个地方。

"九龙城,"那人当时用很烂的英文比划,"有个女人。她不问。"

那种地方毛仔知道。藏在假招牌后面,收现金,不留记录,你付钱它就不问。全香港这样的地方大概有几十个,但敢缝、敢开刀的没几个。

他发动了车。

5

那间铺子藏在一条又窄又斜的街里,招牌上写的是"永利钟表维修",钟表两个字的霓虹早就坏了,只剩"永利"两个红字在夜里一闪一闪,闪得人心烦。

铺子的拉闸门半开着,齐腰高。门口摆着一张塑料矮凳。

矮凳上坐着一个女人。

她大概三十几岁,齐肩短头发,穿一件宽松衬衫,袖子随手卷到手肘。那衬衫洗得发白了,领口也起了毛,可是垂下来的样子很好看,一看就不是二十块钱三件的那种货色。她手里夹着烟,脚边一罐已经喝掉一半的啤酒,正抬头看对面楼上晾着的衣服。

毛仔把车停在路边,熄了火,站在那儿。

他浑身是血,快一米九杵在那里,在这条街上是很难被忽略的东西。

那女人抽完了那口烟,才慢慢转过头来看他。

她的眼睛很黑。黑到没有反光的那种黑。她看他的时候不惊讶,不害怕,也不好奇,就是看——从他的眉骨看到他的肋下,再看到他攥着车钥匙的手,那样子不像在看一个人,像在读一张片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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